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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的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由各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地级市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入考察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划安排以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各专选办确定,有关要求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