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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对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有关遴选机关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提交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于规定时间前,到有关省直机关现场重新选报职位。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