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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入围面试的考生需要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有不懂的地方就打电话咨询资格审查单位。
①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推荐表》原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④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非面试入围人选的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材料。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