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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比例是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7月22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或“晋来办APP”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2年7月22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