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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拟加分考生请于2022年5月16日8:00-5月20日17:00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在【加分及专门岗位认定】界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拟加分考生请登录莆田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健局三级联审。报考专门岗位及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请仔细查看《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以上是“2022福建省莆田市事业单位加分政策”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