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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职位有体检要求的,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机关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同时安排有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职位,遴选机关应当先组织体能测评,对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按照体检机构的标准缴纳。
体能测评或体检环节中,如果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遴选机关在该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