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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比例确定岗位面试人员(按岗位分组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第二天前后通过校园网人事处主页公布(具体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试题由校内外高级职称专家封闭命题或委托校外高级职称专家命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考官数4人以上,考官原则上具有本领域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考生面试顺序号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过程中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纪委办公室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质量,实际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