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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范围为黑龙江省市(地)、县(市)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省直机关所属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名。基本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五)具有2年及以上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人力资源保障、财政等相关工作经历。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
(八)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需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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