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情况具体包括: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