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点依次排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若条件还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面试。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