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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芜湖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离职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4.有纹身的;
1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