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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是公务员法里面不承认的一个级别。在县级以下单位中,需要设置两个管理层次的时候,就在科员和科级之间设一个股级。
股级严格说不算行政级别,但是在津贴上单列一级,比科员高。
股级干部的特点:
第一,股级干部只存在于县级内设部门或者乡镇。如县委组织部、县政府财政局的中层干部,乡镇街道的综合办、基层所有关负责人。地市级以上机关是不存在股级的。
第二,股级不是法定的级别序列。按照公务员法和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最低的层次是乡科级,并没有股级序列。比如县财政局副局长和副镇长已经是最低的副科级。为了管理的需要,设置股级进行过渡。
虽然在公务员法中没有此序列,但在县级部门和乡镇的“三定”方案里,通常是明确设置股级的,因此股级的设置是有据合理的。
第三,股级干部的晋升仍然有优势。在县里,如果要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股级干部要优先于普通科员。而且股级干部通常承担相对复杂和一线的工作,其待遇也比科员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