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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全部人选参加履历业绩评价。考试评价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履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站“考录公务员专题”上予以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履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分别占40%、50%、1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