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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脱贫县(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取消职位的相关报考者名单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职位。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河南省本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于规定时间到拟重新选报职位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机关(单位)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请与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机关(单位)联系确认。不愿重新选报职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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