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普通话说是教师资格认定必须要符合的条件之一。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规定执行。
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以上是“小学教师资格证语文普通话要求”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上岸鸭公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