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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细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请考生在报考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5.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机关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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