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或者市、区、旗、乡镇或者街道)党政机关,村或者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但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派遣)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以上是“天津公务员报考时如何判断基层工作经历”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