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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增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按照不同语种分别命制试题,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增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