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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增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专业口语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增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专业口语考试成绩×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