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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考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潜能。主要内容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采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申论》是指对特定话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论述。主要是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试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是该职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