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不得报名的情形

2022-06-07 08:43:0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晓章

1、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征集,拒不改正的;

4、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除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外,在取得学历过程中学习经历重叠人员;

8、本人、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10、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11、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1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

1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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