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3)执行。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7.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毕业后从事工作2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23日;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毕业后从事工作5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23日。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2004年5月23日(含)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5月23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5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5月23日(含)以后出生。
9.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10.“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此条规定方能报考,此类职位不限户籍或生源。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此类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
11.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12.部分岗位因其岗位特点及工作强度,适合男性报考,但不限于男性报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昌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