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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收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五年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取消录(聘)用的。
7.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以来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仍在职的。
8.截止2022年5月1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9.截止2022年5月16日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2届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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