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务员考试当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相同时的处理方法如下:面试时,招录职位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考录资格。
青海省公务员考试招录职位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处理方法如下:在笔试、面试结束后,录用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青海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版权声明: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上岸鸭公考”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上岸鸭公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lihui@gaodun.com,电话:400-600-8011),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