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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顾名思义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在职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而是执行《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享受职务与职级晋升,享受车补、年终绩效等福利待遇。因此,虽然编制性质不同,但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基本没什么差别,都需要参加公考才能入职。
在类别上,参公事业单位有三种:党委群团组织、行政类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事业单位。
1.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各级别党校、档案局、政策研究室。
群团组织:工会、妇联、团委、文联、残联、台联、友协、科协、红十字会等。
2.行政类事业单位:地震局、气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统计局调查队、水委会、机关事务局、历史档案馆、舆情研究中心、采购中心、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等。
3.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城管局、县区以及行政执法综合中心,涵盖农业、卫生、市场、环保、文化、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