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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要材料:
1、表格: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2、证件: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外语等级证或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等;
3、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离职证明、待业证明等;
4、照片:免冠彩照。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学校开具的2022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成绩单。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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