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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学教师资格的,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部分省份未开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科目,有关开考情况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报名公告。
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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