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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体检机构由自治区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