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务员报考人员在被录取后任职定级有何规定

2022-05-09 09:20:56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招考职位的条件是根据空缺职位需求设置的。报考人员在被录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进行任职定级时必须按招考职位任职定级。比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报考明确为二级主任科员岗位的,应在任职定级时被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报考明确为四级主任科员岗位的,在任职定级时只能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报考明确为一级科员岗位的,在任职定级时只能任命为一级科员,以此类推。

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在被录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进行任职定级后,经查明报考人员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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