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务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比例是多少

2022-05-09 09:18:5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规定比例(一般超过1:3,不高于1:5),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前,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体能测评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前,由上述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纵跳摸高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测试次数1次)。纵跳摸高测试、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者女子800米跑三项体能测评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再重新组织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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