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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一般由选调或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湖南警察学院公开选调职位,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成绩即为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