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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选调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
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选调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