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每个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结束后如实署名出具考察报告。考察过程中,由选调单位指导考生按有关转任要求进行体检。各选调单位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转任对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以上是“广东选调公务员考察哪些内容”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上岸鸭公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