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局批准,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规定时间内在专题网站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并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