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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笔试还有专业考试和面试。遴选(选调)职位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须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经省或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并通过遴选(选调)公告面向社会公布专业考试具体科目设置情况及相关事宜。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前按管理权限将专业考试成绩报省级或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通知考生。
省直和市(州)部门面试组织工作,分别由省和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面试也可由遴选(选调)机关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