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村或者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派遣)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以上是“天津公务员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社会实践算基层工作经历吗”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