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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考面试前考生进行资格确认时,应按照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确认工作。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报考者,应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学历需要认证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在职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项目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定向岗位进入资格确认环节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和省征兵办进行身份确认,身份确认后持有效证明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书记员职位的人员,在资格确认合格后需加试打字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