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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选调生考试面试为结构化的面试形式。面试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对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按各考区明确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提交符合我省选调及报考职位条件的书面印证材料。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各考区另行通知。须认真查看并熟记面试时间,提前熟悉考点,安排好食宿,注意乘车时间及路线,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