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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会同遴选单位组成考察组,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考察分数计入考生成绩,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综合考虑考察对象年度考核等次及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等情况。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