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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主要测查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综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复合型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