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选调生考试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网上资格初审。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报考本地区、本系统职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备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加分
1.加分条件。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5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3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及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申论》(分值为150分)。
笔试地点在贵阳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单位从笔试环节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3:1(含3:1)以内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拟选调对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八)报到录用
确定为选调对象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资料完备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