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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在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及时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遴选机关网站面试公告。试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