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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选办根据遴选报名人员条件,比照遴选职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择热爱群众工作,组织、宣传、发动群众能力较强、群众工作确有实绩的人员进入遴选范围。对有群团工作经历,但群众工作业绩不突出的,可不纳入遴选范围。
上海遴选公务员不设户籍限制,但考虑到遴选职位服务对象的特点,遴选报名人员须在上海居住和工作不少于3年,熟悉了解上海的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本市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本次遴选职位的,应为机关(单位)专职从事的工作人员,并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不得参加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