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选调生考试考试程序有网上报名、组织推荐于资格审查,然后是笔试笔试结束后是体检和考察,接着是录用和签订协协议,最后就是调剂和递补。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
(二)组织推荐与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盖章后,尽快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推荐。高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及时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交于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学校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选调单位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