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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派遣,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派遣等相关手续。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具体派遣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经复审,考察政审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散布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派遣前,须填写《政审表》,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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