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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2)毕业证〔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3)学位证(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广西范围以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部分报考岗位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
(3)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证明材料;
(4)退役证明材料;
(5)脱贫户家庭人员证明材料;
(6)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入围面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