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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笔试考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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