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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第一批招募人员
1.对各个岗位排名第一位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人员,如遇同分,一并录取。省“三支一扶”办通过系统发短信通知招募对象,要求其登录系统,确认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服务岗位报到,未及时确认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确定为招募人员,但又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
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的岗位,按分数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对递补过程中确定为招募对象,但又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应及时报告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确定第二批招募人员
根据招募岗位空缺情况,省“三支一扶”办对外公布无人报名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及一定数量新的岗位,未被招募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岗位填报。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第二批招募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的岗位,按分数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三、公示人员名单
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招募资格。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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