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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或者800米只测评1次。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