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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考察对象人选多于拟任职务人数时,为了在同一岗位通过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分析比较,好中选优,推选符合职务要求的领导人才,此时一般会使用差额考察。公务员考试实施差额考察是为了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减少用人失察、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设置差额考察的机关一般层级相对较高,用人单位有较大的用人选择权。一般国考中部委会设置差额考察,省考少数省直单位也会设置差额考察。遴选是按规定全部差额考察。
在传统的干部考察中,考察对象一般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后备干部人选中等额确定。其身份性质大都为机关干部,他们的情况组织部门或多或少都掌握一些,因此只需对拟任人选进行论证性考察。
而差额考察时,无论是公选领导干部,还是其他必须实行差额考察的人选,都存在着非限定性、开放性和“成份”的复杂性等特点。差额考察中名额方面没有确定数(至少两个以上),人选方面不仅要在一定范围内预告公示,而且“成份”上会有较大突破,将不受本人身份性质、行业、地域、资历、台阶等的限制,情况更为复杂,组织部门没有“第一印象”资料。